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泥家潭法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诉累,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将人民法庭搬到村居院舍,一张桌子、几张板凳,现场搭出一个“简易”的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为群众提供“家门口”便利的司法服务,推动了矛盾纠纷在前端化解。
审理前,针对离婚案件的特点,庭长陈静向双方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婚姻家庭法律法规,避免双方因法律知识缺乏影响家庭和谐稳定。庭审中,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结合案件争议焦点,悉心听取双方的诉辩意见,充分了解双方内心真实诉求,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离婚。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审判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婚姻纠纷的调解不只有调解和好,也包含调解离婚,通过调解亦能维护当事人婚姻自由的权利。开展巡回审判,走进当事人家中,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深入百姓家中定分止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