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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一纸邮寄委托函 解决办案大难题
作者:谭婷  发布时间:2024-11-04 17:16: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兰溪人民法庭在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的帮助下,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异地送达。

兰溪人民法庭在收到原告益阳市某米业公司的起诉材料后,兰溪法庭专职调解员何方清无法通过电话与被告晋江市某粮油公司联系进行诉前调解。立案后,兰溪人民法庭陈立平审判团队立即向被告注册地邮寄送达,但被告拒收,邮件被退回。考虑到被告注册地路途较远,本庭干警对当地路况不熟,由本庭干警盲目前往进行直接送达,可能会无功而返,大大增加办案成本。在本案送达工作陷入僵局之时,兰溪法庭陈立平审判团队通过网上搜索到被告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晋江市人民法院。经过电话咨询,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表示可以接收委托函后代为送达。随即,兰溪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将送达委托函、开庭传票等材料邮寄到该法院。安海人民法庭收到委托函等材料后,该庭干警与陈立平法官多次沟通联系,详细询问本院对该案送达的具体要求及方式,在与被告电话联系未成功后,安海人民法庭立即指派干警前往被告注册地,被告接收到本院的开庭传票等材料后,主动与兰溪人民法庭联系。最终,双方在陈立平法官的多次沟通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陈立平法官对晋江市人民法院干警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不辞辛苦的奔波表示敬佩,也对晋江市人民法院的鼎力支持深表感谢。本次送达虽是法院工作中的一件小事,但其在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次异地委托送达也体现了两地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共同追求与信仰,真正彰显了“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司法理念。


 
责任编辑:龚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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