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肖喜才,男,1988年12月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903198812092735,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户籍地及住所地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月形村曹家湾村民组47号。因涉嫌赌博罪于2024年1月24日被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刑事拘留,因身患严重疾病被该局监视居住,同年5月29日经本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4年7月25日作出(2024)湘0903刑初411号刑事判决书,以肖喜才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本院审理期间,罪犯肖喜才以患有重大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相关病历资料。经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医对肖喜才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进行法医学审核,于2024年9月4日出具审核意见认为:肖喜才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
现根据《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第16条之规定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37-3270328,联系人:刘菁。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