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0日在赫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丁 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 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 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 标,服务保障全区中心,突出执法办案重心,牢记司法为民初心,把准队伍建设核心,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 件 15482 件 (含旧存 1465 件 ) ,同比上升10.63%,结案14115 件,同比增长21.69%,结案率达 91.97%,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06.85 件。我院获评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 进单位、全省法院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
一、勇担使命,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全心全力
一缕之任,千钧所托。我们赓续正义初心,奋勇拼搏,服务保障再上新阶。
一是用好“压舱石”,服务保障“稳定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重要职责,全年审结刑事案件 892 件 1256 人。聚焦案件清结,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 3 件9 人,对恶势力犯罪团伙肖训安、殷小聪分别判处十二年、二十年的有期徒刑。严惩毒品犯罪,审结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吸食毒品等案件80 件109 人。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2 件16 人,对镉超标大米案的被告人 均判处实刑,判处被告单位惩罚性赔偿金1. 1 亿元。突出打击电 信诈骗,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等电信诈骗类犯罪164 件242 人,追缴违法所得430.93 万元。严处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 诈骗等案件26 件85 人,其中审结涉养老诈骗案件9 件40 人,已判决的养老机构“衡福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 案中,29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9 个月至8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追缴违法所得 226.46 万元。惩治贪污腐败,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2 件15 人。守护碧水蓝天,审结盗伐林木、污染环境等案件7 件9 人。维护交 通安全,依法判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犯罪案件200 件200 人。持续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审结的 涉性侵未成年人16 案的 17 名被告人均处实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11 人。
二是护好“引擎器” ,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把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主线,全年审结涉企商事案件 731 件,标的 2.89 亿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出台《赫山区法院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九 项举”》,在辖区规模企业建立“ 一企一警”包干联系制度,深入企业走访 45 次,发放《企业风险防控手册》100 册,为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60 次。成立了破产案件审理团队,协调建立区级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①,设立区级企业破产援助资金②50 万元并制定了《破产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通过严控时间节点、高效有序审理,我院仅用 82 天审结了益阳南方水泥有限公 司破产清算案。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 ③91 件,裁定准予执行 84 件。常态化为行政机关提供司法咨询 20 余次,参加各类疑难复杂问题协调分析会 8 次。开展司法强拆 4 起,保障了赫山东片区、益阳茶厂和赫山农科所棚户区改造、长常复线益阳至常德兰溪段、资江风貌带、衡龙新区万洋众创等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是架好“连心桥”,服务保障“民生大局” 。定纷止争,化解民事纠纷。 审结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案件 7603 件。坚持调解优先,40.24%的案件调解或撤诉结案,实现了法律效果 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继承、劳动 争议、医疗纠纷等民事案件 1184 件。依法协调劳资双方利益关系,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欠薪纠纷案件 275 件,为 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31.85 万元。攻坚克难,兑现胜诉权益。以“湘执利剑2022”专项行动为抓手,办结执行案件 5283 件,结案率④91.01%,其中执行完毕案件 1445 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8.76 亿元。坚持源头治理,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社会化执行工作格局。如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申请 执行人李某某被撞致残,生活不能自理,经济特别困难。执行干警采取多种措施,促使被执行人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28 万元,另外本院联系区委政法委、赫山交警大队和赫山街道分别为其申请 司法救助金共 14 万元。加强综合施策,灵活运用拘传、搜查、冻结、罚款、悬赏等执行强制措施,提高执行威慑力,共司法拘 留63 人次,罚款 3 人次,失信惩戒289 人次,限制高消费 2592 人次。将涉嫌拒执犯罪的 8 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3 名被执行人摄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完毕,对3 名构成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判处刑罚。秉持善意执行,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加强统筹,化解信访难题。健全院领导值班接访机制,今年接待来访人员218 人次,初访办结率为 79.7% ,办结涉诉信 访件35 件,化解积案 5 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 环境。
二、奋楫扬帆,在司法为民上用心用情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我们践行为民宗旨,真诚服务,民生答卷再添厚度。
坚持便民理念,拓宽诉讼服务渠道。推进“一站式”多元解 纷⑤,依托已建立的13 个诉源治理工作站,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 局,对接调解组织14 家,构建起“资源共享、分层递进、智能解纷”的多元解纷模式。全年诉前委派调解成功1151 件,成功率达 69.8%,进行司法确认349 件。11 月初,我院专职调解员与法官助理上门为 94 岁独居的余老太太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为其争取赔偿金10 万元。深化“ 一站式”诉讼服务,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咨询、调解、立案、速裁、保全、鉴定等多功能服 务窗口进行优化设置,方便当事人“ 一次办好”各项诉讼事务。优化“一网通办”线上服务,加快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微法院应用,提供查询、缴费、立案、送达、调解、庭审等网上“一条龙”服务。全年共受理网上立案申请 1565 件,成功立案 672 件,协助当事人跨域立案4 件。
坚持惠民理念,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情系弱势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 18 万元,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 88.32 万元。发挥少年法庭⑥ 职能。全年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 156 件、刑事案35 件。建立联动机制,邀请妇联、团委、教育局派员参与法庭教育15 次。通过少年法庭心理辅导室⑦ 为涉案未成年被告人提供心理矫治8 次,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 7 次。针对一起离婚案件中监护人失职的情况,于今年 5 月发布益阳市首份 家庭教育指导令⑧。因工作出色被推荐为全省少年法庭先进典型。聚集乡村振兴合力。在新市渡镇新华社区、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 村和三个人民法庭分别挂牌成立“乡村振兴联络站”,指派经验 丰富的员额法官担任联络员,定期到村开展就地调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等工作。筹资10 万元完成了新华社区的公路护坡、泄洪道硬化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坚持利民理念,增强司法公开力度。增强司法亮度和公开力度,让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落地生根。加强司法公开,共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录播 2071 场次,公开裁判文书10724 份。广泛开展司法宣传,全年发布官网171 篇、微博 168 篇、微信公众号 168 篇,宣传稿件被湖南日报、湖南法治报、湖南长安网等省级媒体采用 158 篇次,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中国法院网等中央、国家级媒体采用25 篇次。法治宣传工 作常年处于全省法院先进行列。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推荐9 名员额法官担任区内学校的法治副 校长,组织干警深入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单位开展 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利剑护蕾等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5 次,打造了司法文明 “新高地”。
三、守正创新,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有序有效
栉风沐雨,勇立潮头。我们秉承创新精神,统筹推进,司法改革再创实效。
建设智慧法院,向科技要警力。全面完成包括人民法庭在内的 15 个科技法庭建设,引进了远程提讯设备,完善庭审直播和云上法庭功能,实现立、审、执线上操作,全力开启“云”模式,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各项诉讼事务。全年网上开庭 602 次,网上调解 1279 件,网络查控 2 万余次。实现了对所有案件全流程全节点实时监管,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节约了法官的办案时间,开启了智能办案新模式。
细化责任清单,向机制要动力。全面推行“三关五问工作法”⑨,
树立办案就是办人生的工作理念。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 议职能作用,把关重大敏感和疑难复杂案件,统一法律适用及裁 判尺度。共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 26 次,专业法官会议 28 次,监管“四类案件”⑩306 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491 件。 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年院庭长办案 6716 件,占比 48.21%。强化院庭长监督职,制定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严格把关变更期限、变更程序、结案审批。实行审判执行质 效统一管理,坚持日提醒、周通报制度。全年案件绝对审限内结案率达.85%,服判息诉率达 91.77%。
加强法庭建设,向管理要活力。全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 庭建设。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方便群众诉讼,于 9 月将原衡龙 桥人民法庭正式更名为鱼形山人民法庭。审执力量下沉,严格按 照相关要求调整法庭工作人员 28 人。服务保障下倾,投入 200 万元完成了人民法庭基础设施改建及远程监控设备等信息化建 设,进一步加强了智能化管理和安保水平。工作重心下移,坚持 “分调裁审”⑪ 四位一体工作模式,5 个人民法庭全年结案 2386件,结案率 94.76%,调撤率 35.28%,实现了基层矛盾就地化解。
四、强基固本,在锻造过硬队伍上从严从实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我们恪守职业情怀,修身洁行,队伍建设再现新貌。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政治学习作为院党组会第一议题,全年开展集中学习 27 次。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 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通过专题辅导、“三会一课”等形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 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涉及司法改革、扫黑除恶等重 点工作、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向区委、区人大报告。认真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责任清单,完善考核办法,确保绝对 安全。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完成了下属4 个党支部和老干支 部的换届选举工,配强了支委班子,达到了以党建带队建,以 党建促审判的目的。
始终把能力建设作为关键。以“眼界提升、教育提质、练兵 提能、综合提效”为抓手,着力提升干警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 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法治宣传能力。邀请四川大学和西南政 法大学教授来院授课,举办“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朗诵比 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8 期 1700 余人次。加强实务与理论 的研讨互动,组织干警积极撰写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综合信息、 典型案例 58 篇。干警撰写的2 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论文获国家级奖项 5 篇次、省级奖项 10 篇次、市级奖项 1 篇次、区级奖项2 篇次;综合信息被省高院采纳 6 篇。握紧考核“指挥 棒”,完善了岗位目标管理,开展“百日攻坚”办案竞赛,将正 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营造了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警示教育,从今年正月起开展“警钟长鸣树新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不可触碰的底线》等警示教育片4 次、讲授廉政党课 2 堂、到金家堤党支 部陈列馆、胡林翼故居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实地学习 3 次,切实 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化作风建设,开展司法作 风巡查 15 次,对 52 名着装不规范、工作迟到、工作疏忽的干警 进行通报批,依规处罚。落实 “三个规定”⑫ 月报告制度,填 报事项 70 。坚持刀刃向内,常态化运行审务政务双督察,灵 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风险较高的岗位人员进行谈话 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始终把强化监督落到实处。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主动报告、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 重大案件审执情况,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 10 名员额法官开展了 履职监督述职评议等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观摩 庭审、见证执行、座谈交流 10 人次,主动上门走访代表、委员 12 人次,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 10 件、政协提案2 件,全力保 障代表、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4 次,认真办理检察建议 87 件。 忠诚接 受纪检监察监督,积极支持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认真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 陪审员共参审案件 1160 件, 陪审率达80.44%。
各位代表,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我院今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也离不开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对照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 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案件 持续快速增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 质效还有待提升;二是改革措施仍需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 入深水区,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审判管理监督、法官职业保障等 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过硬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作 风不实、纪律不严、司法不廉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基层基础建 设还存在短板弱项,智慧法院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 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 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后的开局之年,也 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征途漫漫,惟有奋斗。 新的一年,区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三 高四新”和“五个新益阳”战略,全面实施区委“135”工作思路,不 断提升司法服务理念,纵深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全面提高队伍素 质水平,持续优化纪律作风建设,为打造“五区一高地”,全面建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赫山团结奋斗。
一是坚定坚决,矢志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 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党建统领,以政治引领提高度、思想引领增纯度、组织引领强硬度,在坚持党 的绝对领导上持续发力。坚决落实省、市、区委战略部署,始终 把维护国家安全、区域稳定放在首位,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切实 提升人民群众安全。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稳 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破产积案化解方案, 帮助潜力企业脱困重生、僵尸企业”顺利出清。践行绿色发展 理念,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以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二是善作善成,久久为功提升审判质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落实审执权力监督机 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入实施质效提升工程,健全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扎实推进庭审 实质化,加强业务指导,创新案件评查,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 法公信。健全办案人员权责清单,做实“四类案件”监管,确保 司法行为规范有序。巩固拓展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成果, 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努力实现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三是倾情倾力,激情满怀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 供优质高效、快捷精准的诉讼服务。持续深化诉非衔接、繁简分 流、诉访分离,推动单一纠纷解决向解纷平台衔接等多元纠纷化 解转化,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持续保持打击电信诈骗、 养老诈骗高压态势,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巩固和深化“切实解决 执行难”成果,持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全面提升执行查人找物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深化“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促进矛盾纠 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以法治保障乡村善治,助力乡村振兴。
四是加压加劲,持之以恒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 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 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常态化开展 警示教育,持续改进司法作风,持续强化干警“八小时以外”管 理,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 气,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以党的 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牢记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深 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新的一,区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 会有力监督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砥砺前行,以一往无前的 奋进姿态加速奔跑,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起”的危机 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在高质量发展的伟大征程中激流勇进, 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奋力谱写现代化新 赫山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一
附件二
部分用语说明
①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指由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法院牵头,区政府办 ( 区优办)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区商务、区市场监管局等 10 余个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 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变更注销、 中介管理、费用保障等各种问题的工作协调机制。
②企业破产援助资金:指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欠佳背景下,按规定用于支付、垫付、救助破产相关费用而设立的专项资金。适用于本院受理的企业无财产或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 的破产案件中管理人报酬和必要的破产费用支出。资金主要来源 于下列渠道:区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资金;从管理人报酬中按适 当比例提取的资金;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安排的经费;其他社会机 构或者个人自愿捐助;其他可认作破产援助资金来源的情形。
③非诉行政案件:指对于具有执行内容的行政行为,具有起 诉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 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执行的制度。
④结案率:即执行案件结案率,已执行结案数与全部申请执行案件数的比率,其中既包括实际执行完毕的案件,也包括因被 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中止执行的案件和因被执行人死亡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执行的案件。
⑤一站式多元解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的要求,一方面主动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向前延伸触角,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提供司法保障;另一方面为了满足当前群众更愿意在法院解决纠 纷的实际需求,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引入各类调解人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
⑥少年法庭:指为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 件而设立的专门法庭,以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⑦心理辅导室:指团区委为切实增强涉罪未成人帮教矫治力量而出资帮助赫山区法院少年法庭设立的青少年心理辅导室。该 辅导室主要为赫山区少年法庭案件中的被告青少年、受害青少年 等重点群体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监护干预和心理健康知识 普及、宣传教育等服务, 旨在帮助其重新塑造对社会、家庭、学 校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⑧家庭教育指导令: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实施后,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家庭教育缺失、不当或侵害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所发出的旨在纠正不当家庭教育行为的法律文书,其核心在于对家庭教育行为作出科学的规范和指引。
⑨“三关五问工作法”:即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院长彭卫兵提出的工作方法,要求全市法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牢牢把握政治效果关、社会效果关、法律效果关“三关”,时刻 牢记“良心之问、事实之问、程序之问、法律适用之问、责任”“五问”,真正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⑩“四类案件”: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 24 条规定,对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等以上四类案件,院长、副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程序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副院长、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应当在案卷和办公平台上全程留痕。
⑪分调裁审:即 “案件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在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过程中,通过“科学分案、高效调解、速裁解纷、快审速判”四位一体、多管齐下,全面建设集诉讼与服务于一身的多功能、集约化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 “一站式”诉讼服务。
⑫“三个规定”: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 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 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 干规定》。法院干警须每月在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 台填报落实“三个规定”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