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代表赫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2846件,结案50800件,结案率达96.13%。其中2021年1月1日—9月30日受案 10935件(含旧存645件),同比增长27.21%,结案8889件,同比增长23 %,法官人均办案181件。我院2017年度和2020年度被评为全省法院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在2020年12月3日省委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上,我院荣膺全省“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先进集体”。同时涌现出荣获全国法院系统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的杨光、获中央政法委全国政法干警视频演说优秀奖的邓芬艳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赫山高质量发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赫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136件,审结3924件,判处罪犯16395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8件111人。如中央扫黑办专案督导的周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全案20名被告人共涉嫌11个罪名,分别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案件580件770人。坚决惩治侵犯群众财产权益犯罪,审结抢劫、抢夺、电信诈骗、盗窃案件717件 890人。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今年对审结的30名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均处实刑。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吸食毒品等案件650件908人。依法惩处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71 件118人。加强对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的审理,共审结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和污染环境等案件38件,83人被判刑。从重打击涉新冠肺炎疫情刑事犯罪,共受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10件15人。如被告人晏某在疫情期间售卖口罩变邮寄砂子,诈骗他人口罩款29.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向公安、文旅等部门就加强监管工作发出司法建议①23份。
全力保护民生权益,促进更高水准的和谐赫山。受理民商事案件29647件,审结28395件,结案率95.78%。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探索柔性化审理模式,建立家事调解、调查等机制,审结家事纠纷案件2908件,调撤率57.6%。畅通民生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在立案窗口设立涉企民事案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个“绿色通道”,在民事审判第二庭对口设立了2个专业审判团队。共审结涉企商事案件3989件,标的5.18亿元;审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17件,标的803万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出台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方案》,与区工商联共同制定了《关于共建服务保障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严格执行涉疫情案件系列司法政策,正确区分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房屋租赁、企业债务等纠纷案件19件。深入开展“暖企”行动。在疫情关键时期,由院领导带领员额法官,分3批次到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志菱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汉森制药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倾听意见、送法上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和复工复产。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推进更高标准的法治赫山。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审查非诉行政案件②168件,裁定准予执行143件。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常态化为相关行政机关提供司法咨询百余次,参加各类疑难复杂问题协调分析会30次。服务区域重点项目建设,依法参与支持了益阳大道西延线、长益高速复线、益阳西流湾大桥、资江风貌带、衡龙新区、益阳大道东片区棚户区改造等建设项目的征拆工作。如因项目建设需要,坐落在龙岭工业集中区益阳医专东侧地块上的两栋被征收房屋,在我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书并送达生效后,在强大的司法震慑下,户主自行拆除房屋并交出土地,从而使历时十二年的两栋房屋征拆工作尘埃落定。
持续发力执行攻坚,助推更高要求的诚信赫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6469件,执结15513件,执结率③为94.2%,执行到位金额14.9亿元。一是构建大执行格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全区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大格局。切实保障集体资产,出动16人强制执行赫山街道某社区申请执行益阳某股份有限公司分厂教学楼腾空房屋11人4案,保障了赫山一小扩建工程的顺利推进。二是加大惩戒力度。司法拘留被执行人530人,罚款73人次,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拒执罪案13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公告106期,共计1268人,并在全市公用电梯广告中每天滚动播出,让“老赖”无处遁形。三是创新执行模式,全面推行“互联网+司法拍卖”,组织网拍186次,成交92件,成交金额2.2亿元。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出执行案款缴纳二维码,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率先在全市推行执行工作下沉法庭,从今年4月起实行人民法庭立案、审理、执行一体化服务模式,既免去了乡镇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又推动了审判与执行的深度融合和相互促进。经综合考核,2019年度我院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执行工作先进单位。
二、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一站服务让诉讼更便捷。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④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完善“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四位一体便民立案体系。深化跨域立案诉讼服务⑤改革,配备智能立案设备,提升线上立案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审查各类网上立案申请1284件次,审核通过受理612件,其中受理和协作跨域立案139件。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建成了6个科技法庭,完成了15个审判庭庭审直播建设。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上开庭、远程调解、在线执行案件,确保了诉讼服务不停摆、执法办案不松劲。
诉源治理让解纷更高效。在赫山区12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了诉源治理⑥工作站,由5个人民法庭的12名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分别负责和对接工作。在高新区成立了诉源治理工作中心。同时在院民商事诉讼服务中心和基层人民法庭共聘请了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诉前调解工作,于今年7月成立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专门团队,加强与民政、住建、卫健等八家专业性解纷机构的对接,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另外提请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向全区各部门下发了创建“无诉村(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各乡镇聘请38名特邀调解员,建立起了“三位一体”的纠纷预防化解常态化机制。共计诉前调解案件2527件,调解成功1769件。
关注民生让服务更温暖。积极落实司法援助制度,为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贫困户减免缓诉讼费180万余元;为困难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185万元。深化精准扶贫,多方争取资金80多万元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和支持贫困村公路、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全力支持。健全院领导周三值班接访机制,今年接待来访人员120人次,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在沧水铺法庭设立益阳首家“少年法庭”⑦,将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延伸至帮教、社会观护等多个方面,自今年3月底成立已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70件,审结66 件;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5件,审结19件。
深度公开让司法更透明。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加强司法公开“四大平台”⑧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公开文书(信息)46371份,应公开率达100%,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录播庭审8453场。讲好法治故事,积极推进“一网双微三平台”新媒体建设,五年来官网发布687期,微信公众号发布631期,微博发布615期,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采用743篇次,其中被省级媒体采用563篇次,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人民法院报等中央、国家级媒体采用180篇次,司法宣传工作排名常年处于全省法院先进行列。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34次。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持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放权、监管、问责、保障的常态化与规范化建设等配套改革。构建落实从案件受理、权利告知、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到裁判文书制作印制、归档等全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明确分工职责,制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强化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能,规范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运行。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机构数由23个减少到15个。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结案件25748件,占比50.69%,示范引领作用充分体现。
持续深化审判权力监督。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职能作用,把关重大敏感和疑难复杂案件,统一法律适用及裁判尺度。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56次,专业法官会议186次。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实现积案清理工作常态化,对无法定理由超期未结案件,及时予以通报督察。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月报告制度,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分调裁审”⑨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程序流程组,统一分案、排期,做到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2020年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9572件,适用率90.46%,最短结案时间仅为3小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量刑规范化要求,贯彻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⑩,召开庭前会议21次,实现高效、精准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
抓牢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开展了“两学一做”、“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学习教育,采取“一把手”讲党课、院领导领学授课、支部为单位集中学、红色基地现场学等形式,组织政治学习23场,警示教育大会3次,筑牢了思想基础。严格查纠整改,通过分层级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全员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上报顽瘴痼疾20人72条。明确本院“十大顽瘴痼疾”整治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做到了动真碰硬。全面总结提升,研究制定了20个制度性文件,建立了防止顽瘴痼疾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关键点,通过加大对电信网络犯罪追赃挽损力度等十项便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夯实了为民根基。
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和保障作用,大力实施党支部“五化”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始终把政治引领贯穿于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全过程。疫情防控期间,全院党员干警主动到社区参与志愿服务,协助开展体温测量、宣传倡导、人员登记、核酸检测的秩序维护等工作373人次,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现了责任与担当。
抓紧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事项的监督,先后制定完善了《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评查办法》《全院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以及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用餐、车辆维修管理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坚持刀刃向内,常态化运行审务政务双督察,大力开展司法巡查,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风险较高的岗位进行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今年教育整顿期间对相关责任干警进行谈话提醒19人、警示谈话15人、批评教育7人、诫勉谈话3人。坚持对干警违纪违规零容忍,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5人,留置1人。
抓细司法能力建设。以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为目标,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408人次。2020年我院干警所写调研论文获得最高院三等奖1篇、省法学会二等奖1篇、优胜奖2篇、省高院一、二、三等奖各1篇。注重人文关怀,开展了演讲比赛、春节联欢晚会、拓展运动等各类活动,营造了团结活泼的工作氛围。
五、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严格落实重点工作报告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建立联络代表工作常态化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法院工作、观摩庭审49人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21人次,主动上门走访代表、委员15人次,充分听取并虚心接受代表和委员意见建议,全力保障代表、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件23件,做到件件有回音。扩大司法民主,加强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378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1.82%。确保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区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对照赫山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要求,司法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审判和执行的质量及效率还存在短板,创新发展的动力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案件数量持续走高,人案矛盾依旧突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成效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少数干警司法作风不实,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的态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做好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助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打造“五区一高地”、推动赫山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聚焦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干警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与审执业务工作相融互促。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六稳”“六保”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提升涉企案件审执质效,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聚焦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刻把握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为群众提供形式更丰富的普法宣传服务。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开庭、云端执行等审判执行模式,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加大涉法涉诉信访件处理力度,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执行事务管理集约化、民事财产保全精细化运行,切实提高执行案件兑现率。
四是聚焦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能力现代化。准确把握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严格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加强智慧法院和审判团队标准化建设,加大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让司法更智能、更便捷、更高效。
五是聚焦素能提升,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五个过硬”和“四化”总要求,强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梯次培养年轻干部,全面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忠诚根基,惩治害群之马,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六是聚焦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更加高效务实做好代表联络、建议和关注案件办理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更加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监督、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立足新时代,谋求新发展,展现新作为。未来五年,区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优异的成绩,诠释法院担当,彰显法院责任,展现法院作为,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益阳,推动赫山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一
附件二
部分用语说明
①司法建议: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在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重大漏洞,向该单位或者其上级领导机关提出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其作为法院引导正确社会价值观的重要手段,在加强警示教育、防止社会矛盾升级方面效果独具,能够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和矛盾的发生,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②非诉行政案件:指对于具有执行内容的行政行为,具有起诉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执行的制度。
③执结率:即执行案件结案率,已执行结案数与全部申请执行案件数的比率,其中既包括实际执行完毕的案件,也包括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中止执行的案件和因被执行人死亡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执行的案件。
④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的要求,一方面主动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向前延伸触角,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另一方面为了满足当前群众更愿意在法院解决纠纷的实际需求,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引入各类调解人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
⑤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是指在四级法院网上立案功能实现全覆盖基础上,针对不会、不便使用信息化手段的当事人在异地立案时面临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创新立案服务渠道,由非管辖法院帮助代转诉讼材料的便民举措。在不改变法定管辖权基础上,开启“收立分离”模式,打破立案材料接收的地域限制,实现起诉材料异地接收、无差别办理,促进四级法院立案标准统一,让立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可监督。
⑥诉源治理:是指对诉讼的源头进行治理,通过多种治理手段,预防潜在的纠纷、化解已有的矛盾、减少进入诉讼环节案件的数量或有效分流诉讼中的案件。即立足于预防层面,强调社会纠纷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社会纠纷的发生,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
⑦少年法庭:是指为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而设立的专门法庭,以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⑧司法公开“四大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建成中国审判流程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让司法公正真正经得起“围观”。
⑨分调裁审:分调裁审是指对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案件,首先由诉讼服务中心程序分流员对案件进行分流,除案件性质不适宜调解的外,引导当事人先行调解,不能调解的再登记立案,简案转速裁团队快速审理,繁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精审,提高审判质效。
⑩“三项规程”:指《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作为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三项规程”使诉讼各方在庭上举证、在庭上说理,可有效避免庭审“虚化”和诉讼程序“空转”。其中庭前会议能集中解决有关管辖、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提前排除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申请和异议,有效保障相关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开庭审理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