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聚焦目标任务,开门搞教育整顿,把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突出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自查自纠、组织查处、顽瘴痼疾整治各项规定任务全面落实,查纠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自查自纠方面自查自纠方面
(一)开展谈心谈话。坚持五种对象、八项内容必谈,共计对全院干警开展谈心谈话190余人次,覆盖率达到100%。(二)开展个人自查。坚持把“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组织填报干警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共填报113份,填报率100%。(三)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了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以及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找出的问题、存在的顽瘴痼疾、开门纳谏反馈的问题、谈心谈话征求的意见建议等进行梳理汇总,班子成员分类认领,深刻剖析班子存在问题的原因,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组织查处方面
(一)线索核查。截至6月9日,我院收到赫山区委政法委交办线索共计八批52件,已全部办结;市中院交办线索20件,已全部办结;线上举报平台接收线索2件,已全部办结。(二)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院共审结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28件111人(其中恶势力犯罪25件10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1人、“保护伞”案件2件2人)。经核查,“有恶无伞案件”23件,“有黑无伞”1件,发现问题线索2条,均已办结,其中警告处分2人。(三)重点案件评查。在重点案件评查中,本院有1件被评为不合格案件,1件被评为“瑕疵”案件。该不合格案件在教育整顿活动启动前已处理追责到位,“瑕疵”案件已形成核查报告。(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全面梳理近年来涉信访案件64件,通过采取向信访人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司法救助,指明救济途径等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顽瘴痼疾整治方面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排查出5人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其中对3名干警进行谈话提醒,对1人已移送区纪委立案调查,1人近期向本院书面交代说明。
(二)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案卷归档不及时的问题、文书签发稿格式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2018年来的终本案件建立台账,逐案清理,加大了对案件执行期限的管理。坚持每月绩效通报,加强绩效管理。对相关问题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5人;进行警示谈话13人;进行批评教育1人。
(三)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对67件减刑案件进行自查,评定2为系瑕疵案件,65件系合格案件。经查实本院自1990年1月1日至今未办理过假释案件。对89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自查,暂未发现违规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情况。
(四)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通过组织自查自纠及开展大数据排查,发现涉嫌违规经营1人,经核实,该同志已退股,后经天眼查系统查询确退股。已于6月9日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
(五)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对本院58名退休干警以及2013年以来因调离、辞职、开除等原因离开本院的31名干警,是否存在在我院代理案件的情况进行了排查。发现2名退休干警违规代理案件3件,已对违规代理案件的退休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对相关案件的承办法官进行了谈话提醒。
(六)职务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量刑畸轻的问题。2018年至2020年,我院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5件,其中被告人为法院工作人员的2件2人,1件量刑畸轻案件已整改处理到位,教育整顿期间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职务犯罪案件;共办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2件,暂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全面建立《执行案款台账》,并完成《执行案款台账》的相关信息补录工作;已全面规范执行款发放流程,自4月底开始已严格按照省高院要求的流程发放执行案款;对一案一账号中的不明案款继续加大清理力度,并及时予以发放;加强了部门协作,将案款发放凭据等凭证资料存入案卷,完整体现执行案款来龙去脉。严格执行案款专户管理,严禁执行案款进入其他账户,严禁非执行案款进入“一案一账号”执行款专户,坚决杜绝因专户“不专”而造成的执行案款与其他款项混同的问题。
(八)涉诉、涉执、涉纪等方面投诉举报处置难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问题处理。在院一楼办公室设立涉诉信访工作组,集中受理、处置各类投诉举报,建立台账清单,将信访件分包到人、责任到人,通过当面接谈、释法析理、情绪疏导等工作,及时办结涉诉信访投诉举报件。进一步加强涉执信访问题办理。安排专人利用休息时间建立并完善了涉执信访台账,对今年以来的涉执信访案件进行逐案登记,并明确专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化解。
(九)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每月下发绩效专报,对立案超六个月、超九个月的诉讼案件进行通报,台账实时更新;对临近超一年的案件,逐一与承办人确定未结原因和预计结案日期,确保按期结案。截至6月11日,本院没有超过一年以上未结的诉讼案件。
(十)“四类案件”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2021年4月1日制定并印发了《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试行)》、《“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登记表》,明确了对四类案件的监管,要求每个案件在立案阶段就放入登记表,全流程监管。于5月底对“四类案件”的办理进行了摸底,2021年4月1日以来,全院共办理了“四类案件”81件,已整改到位。
下阶段,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学习教育、加大线索查结力度、彻底整治顽瘴痼疾、转化成果为民办实事,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高水平如期完成,以优异成绩向党的100周年献礼!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政法队伍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