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英是赫山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今年三季度,共审结刑事案件34件,居全院刑事审判序列第二名,前三季度,共办结案件85件,居全院刑事审判序列之首,所办案件无一重大改判和发回重审,被评为赫山法院三季度“办案之星”。
2011年刘爱英从民事审判岗位调刑庭工作,她暗暗告诉自己,刑事审判事关当事人的人生自由和社会稳定,案件再小再简单,都要尽可能为当事人着想,耐心辩法析理,让罪犯认罪伏法,好好改造,让被害人放下怨恨。
有这样一起案件,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冷某贩卖毒品,以贩养吸,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自愿认罪,案件适用了简易程序审理。宣判后,看着90后被告冷漠的表情,刘爱英心中说不出的难受,判是判了,可这孩子会不会改呀?她走下审判台,拍拍被告人的肩膀,温和地说,小伙子,你的年纪和我孩子一般大,你的未来还是充满希望。你要好好改造,戒除毒瘾,争取早日出狱,以全新的姿态丰富你的人生。被告人猛地抬头,眼里闪着泪光,坚定地点了点头。
诚然,依法处理案件,让当事人得到公正的判决,是法官的职责,然而,刘爱英不满足于此,对她来说,多用点心,使案件处理达到最大的和谐才是她的追求。
在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审理中,刘爱英多次接待了被害人的父亲。面对老人提出的“以命偿命”的要求,她只能结合案件情况反复解释相关法律。然而,老人听不进任何解释,还说着中伤法官的话语。刘爱英默默承受着老人的指责。一周以后,她邀请老人的亲友一起到老人家里作思想工作,通过耐心的劝解,老人终于明白活着的人生活还得继续,必须争取赔偿。最终,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属之间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老人不好意思地说:“刘法官,我把怨气都撒你身上,真不应该,请你原谅。”
刘爱英办理的不是什么大案要案,而是一些平常案件,但正是她不一判了事,用心办案的态度,化解了一件件矛盾,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