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法院法官颜志军在该院组织的庭审观摩活动中为全体评委和参加观摩法官呈现了一堂堪称典范的庭审,荣获司法技能大比武活动庭审观摩优秀奖。
颜志军获奖既有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他不仅具备较为深厚的法理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具备扎实深入的工作作风,较为娴熟的突出的庭审驾驭技巧,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自加压力、挑战难案的勇气。
十年积淀,理论实践两相促进。颜志军1997年12月从益阳广播电视大学安化法律中专班毕业,从此与司法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先后当过法律工作者,司法所临时负责人,专职律师,2003年考入安化法院后担任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人民法庭副庭长、庭长等职务。参加司法工作十多年来,他常常是白天忙工作,晚上啃书本,丰富法学基础理论,先后通过了湖南省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全国司法资格考试,获得了湘潭大学自考大专文凭和本科文凭。2008年,他被借调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工作,在深圳宝安法院工作的半年多里,他每天要办理5、6起案件,司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锤炼,庭审技能得到了明显提高。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工作经验,颜志军在安化法院脱颖而出,2011年下半年被选调到赫山法院。
勇于挑战,选定难案参加比赛。初来乍到,颜志军作为民一庭的审判员,名不见经传。2012年3月,赫山法院下发了《开展司法技能大比武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院45岁以下的法官挑选一个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参加庭审观摩活动。颜志军选择了一起既有本诉又有反诉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在平时的庭审中也算难案。在观摩庭审中,面对旁听的众多评委,颜志军能发挥正常吗?民一庭的同事都为他捏了一把汗。但他却像平常一样,认真地做着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庭前准备,掌握案件是非曲直。他找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到诉讼标的现场查看,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被告陶某将两间未办理产权证的门面卖给了被告周某,之后门面的产权证办到了陶某女儿的名下,经周某要求,陶某女儿在周某协议上签字确认协议是经过其授权的。2012年2月,原告陶某女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两被告周某与陶某签订的合同无效。周某反诉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效力,判令反诉被告陶某女儿履行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案件事实及双方争议的焦点已明了。颜志军又找来《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参考了类似案例,对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了然于心。
精彩庭审,获得评委满堂喝彩。2012年5月9日下午,颜志军主审的案件如期开庭。当事人双方围绕门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展开唇枪舌战,“火药味”渐浓。颜志军有条不紊地控制着庭审的节奏,既让双方充分表达各自观点,也作适当引导,避免过多纠缠。观摩人员饶有兴趣地看着案件事实逐一查清。在双方愿意调解后,颜志军就案件事实进行了庭审小结和以案说法,表明了法官对案件的态度,双方同意休庭调解。整个庭审历时两个小时,得到了评委的一致好评,大家认为他思路清晰,庭审井井有条,引导当事人陈述、举证和辩论有条不紊;本诉反诉同时审理,节约了诉讼资源;以案释法为当事人明确了调解的方向;整个庭审有较强的观摩价值和指导作用;是本年度庭审观摩活动中最精彩的庭审之一。
风采在庭上,功夫在庭外,这是颜志军获奖的心得,也是一个好法官的办案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