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到会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28件,审结执结3626件,结案率92.3%,解决涉诉标的4.18亿元,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在全省推介,审判管理、立案信访两项工作跻身全省先进,全市法院司法绩效考核名列第一。
一、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调解与判决结合、审判与执行兼顾、制裁与疏导并举,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706件,判处罪犯1032人。一是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289件345人。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审结涉毒案件101件,判处罪犯132人。严厉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9件,判处罪犯25人。依法审结了刘建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龚亦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香港隆财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忻建海虚假出资、合同诈骗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陈永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案涉及被告人28名、罪名11项、犯罪71起,庭审持续5天,即将择日宣判。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因民间纠纷和生活琐事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以及被告人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的,依法从轻处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8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14人,有770人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非监禁刑,其中判处缓刑的328人、判处管制的4人,免于刑事处罚的14人,单处罚金的17人、宣告无罪的1人。三是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全面启动量刑建议和量刑辩论机制,统一量刑尺度,确保同案同判。四是认真开展附带民事诉讼工作,把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努力解决因犯罪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146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有134件调解结案,调解结案率92%。
——妥善处理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维稳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妥善审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程中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妥善处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共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827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32件,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306件。高度重视商事案件审理,保障交易安全,维护社会诚信和经济秩序。共审结合同纠纷案件610件,企业破产、清算等商事案件20件。注重辩法析理,在立案、开庭、裁判等各环节,认真做好法律释疑,力争诉讼各方胜败皆服。注重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成功调处了省建六公司与湖南城市学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配合党委、政府妥善处理了滨江路31号地、华联商业步行街、华盛丽都等因房地产引发的群体性案件。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995件,当事人撤诉或调解结案1337件,调撤率67%,实现了上次人大会上提出的民商事案件调解率提高到65%以上的目标。
——稳步开展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并重,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干群关系。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错误和缺陷的案件,依法判决撤销、变更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案件,判决维持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6件,审结34件。积极运用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协调结案25件,协调结案率为73.5%。加大对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房屋拆迁、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力度,共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1件,确保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加大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调查力度,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全面推行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和限制高消费制度,对不按规定报告财产情况和违规消费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大对拒不履行、暴力抗法、严重妨碍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曝光和打击力度。3名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其中1人在侦查阶段主动履行了义务,1人被网上通缉,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全年共司法拘留135人次,采用搜查、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2504次,执结案件532件,一批积压多年的案件成功执结。
二、创新工作机制,促进自身科学发展
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机制,推进管理创新,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及时向区委、区人大汇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举措,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妥善处理重大、复杂案件,确保了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全年办结省、市、区人大交办案件10件,政协委员关注案件6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审理共计460余人次。认真听取人大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法院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对法院近三年刑事审判工作进行审议后,我院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将逐一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水平。
——实施精细管理,推进法院管理创新。强化精细管理意识,努力实现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尊重审判规律,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完善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政务等各个方面工作细化量化考核办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庭室科局,量化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做到事事有制度,部门有责任,人人有压力,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实施精细化管理一年来,司法政务和事务管理良性循环,收结案呈动态均衡态势,案件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全年评查案件3591件,优秀率98.4%,收结案同比去年分别增长1.8%和1.6%,所结各类案件中上诉325件,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80件,上诉率同比去年下降5%,发改率下降31%,兑现了上次人大会上的庄严承诺。全市法院年终司法绩效、司法状况考评,我院荣获两项第一。
——落实为民举措,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全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公开立案程序,提供诉讼咨询,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设立审务公开栏,全面公开院领导、庭室负责人联系电话,方便群众联系。积极提供司法救助,为93名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为145名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以及困难企业缓、减、免交诉讼费48.7万元,为13名刑事被害人、执行案件当事人争取了救助资金。进一步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度,共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做到了来访有人接待,疑惑有人解答,问题有人解决,督办案件有人落实。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尊重参审权,扩大参审面,人民陪审员参审642案。
——推进审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度。以党务公开为契机,扎实推进审务公开。全年共在中国赫山门户网、赫山法院网公示、更新审务内容420余条次,公示裁判文书1117份,在网站设立院长信箱,公布信访邮箱,滚动播出开庭公告,最大限度地将法院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监督之中。强化司法宣传,全年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稿件359条。认真应对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回复网民意见58条,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扎实开展法律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和巡回审判活动,在村委、社区就地审理案件35件。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后及时张贴布告2500余份,震慑犯罪,弘扬正气。
——成立道路交通法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报经有关部门同意,我院在交警三大队设置了道路交通法庭,审理与机动车交通事故有关的各类案件,与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调解、仲裁及时对接,实现法院服务窗口前置、服务前移。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与医院及保险公司的协调配合,注重诉前、诉中调解和诉后赔偿履行和解,妥善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年来,道路交通法庭审结案件262件,结案标的2117万元,调解撤诉216件,调撤率82.4%。所结案件调解率高、及时兑付率高、群众满意率高,进入诉讼程序的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实现了“零”信访、“零”投诉。在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我院作了《创新社会管理,妥善化解道路交通纠纷》典型经验发言。
三、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理念,着力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化。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法治湖南”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大力实施“凝聚力工程”,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增强队伍向心力,全院上下信念坚定,思想凝聚,风清气正,创先争优意识浓厚。全院干警不计得失,加班加点工作,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干警被评为市、区优秀党员。
——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加强。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大额开支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办难案,身体力行抓管理,廉洁自律作表率,领导能力不断增强。院领导班子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班子,机关党总支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优秀基层党组织。
——司法能力建设不断强化。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是保障司法质量的关键。一年来,我院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竞赛、疑难案件研讨、裁判文书评析等活动,着力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处理能力。全院每月集中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交流,各庭室科局每周五下午定时学习。组织22名正副庭长担任审判长进行庭审技能比武,评选出9个优秀合议庭。组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从法官自荐的156篇参评文书中评选出14篇优秀裁判文书,汇编成册,供全体法官观摩学习。鼓励年轻法官继续教育,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组织法官外出考察,拓宽视野、启迪思维,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全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干警赴长沙监狱进行警示教育,邀请区纪委领导上廉政教育党课,不断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四个一律”规定,认真执行最高法院出台的“两个规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实行“单方退出”,严禁内部说情,确保司法公正。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加大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庭审、执行、上下班情况进行抽查,坚持违法违纪“零容忍”,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严肃查处,1名干警被行政记过,1名干警被行政警告,2名干警被通报批评。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案件质量和效率还不高;二是执行难问题仍未根本解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三是个别干警的文明服务意识、司法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法官超负荷工作相当普遍。我们将正视这些困难和问题,尽力加以解决。
201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2年是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共进”的加速之年,法院的各项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新的一年,区人民法院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审判职能,加强审判管理,狠抓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加快法院现代化建设,为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刑事审判,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各类经济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强民商事审判,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行政审判,审慎处理行政争议,做到监督与支持并重,努力营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加大执行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活动,力争全年执结案件600件以上,切实提高案件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使全体法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处理涉诉信访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坚持以班子带队伍、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探索预防违法违纪工作的新路子,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廉洁。
三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坚持以人为本,能动司法,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扬实事求是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司法传统,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高度重视群众诉求,畅通诉讼渠道,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困难当事人依法缓交、免交诉讼费用,对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保障下的良好环境和“阳光司法”带来的温暖。
四是进一步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严格执行人大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决议,认真做好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工作报告和接受视察的工作,高质量办理人大和政协的议案、提案以及其他交督办事项,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广纳良策,改进工作。
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审判管理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司法政务事务管理,将管案与管人、管事、管物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划分职能,规范工作秩序,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职权配置合理、责任划分明确、运转协调高效的司法政务事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细化量化每一个岗位、每一名法官的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考核评价标准,真正建立任务具体化、责任明确化、考核指标化、奖惩透明化的绩效管理机制。
六是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两庭”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建成沧水铺人民法庭,全面完成新一轮人民法庭建设任务。加快信息化建设,在省高院统一部署下,年内建成一大两小三个数字法庭。强化信息化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化技术在审判管理、办公办案、绩效考评和涉诉信访等方面的应用,借助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能。
各位代表,新形势和新任务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法院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我们将始终牢记人民法院的使命和责任,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