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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忠实实践者
记赫山区人民法院兰溪法庭庭长陈晓军
作者:张跃飞  发布时间:2010-09-10 16:38:19 打印 字号: | |

 

1995年,陈晓军怀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从郴州师专毕业后径直考入赫山区人民法院,凭着勤奋和好学,在两年的时间里完成了由书记员到审判员的跨越;凭着刻苦和执着,2001年获全省法院优秀警官称号并记二等功一次;凭着出色的表现,2009年被任命为兰溪法庭庭长,并在新的岗位上,自觉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继续书写着精彩的华章。

 

 

勤勉敬业的办案能手

 

兰溪法庭辖区范围包括龙光桥镇、兰溪镇、八字哨镇,辖区人口24万,紧临赫山城区。近年来,辖区经济活跃,社会矛盾涌现,起诉到法庭的案件每年有200余件,而且法律关系复杂,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涉诉信访,但法庭仅有4名工作人员,其中法官3 人,聘任制书记员1人,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当突出。陈晓军同志调到法庭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办案水平,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很快完成了由一名执行员到法庭庭长的角色转换。他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作为一个法官最起码的责任与义务要求自己,争当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忠实实践者。为了认真完成好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经常加班加点,在他的词典里从来没有双休日、节假日的概念。坚持每周一次深入辖区乡镇、村组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的制度,巡回审判活动的定期开展极大地方便了辖区群众的诉讼活动,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起到了普法宣传教育的作用,受到了辖区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广泛好评。为了搞清案情,他总是不辞辛劳,带领法庭干警深入群众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力争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尽可能地还原案件事实真相。2009年他共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104件,审结104件,结案率为100%,其中调解结案56件,调解率为54%,年终考核评比中,被市中院评为“调解能手”。2009年所办案件中无一件上诉,经院审管办检验,他是全院办案质量较高的法官之一;平均结案时间为18天,他也成为全院办案效率较高的法官之一;年办案超百件,他更是2009年度办案数量最多的法庭庭长。其所领导的兰溪法庭在2009年度的年终考评中亦获得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今年17月,他已收案62件,办结56件,结案率达90%,其中38件调解结案,调解率达67%

 

 

陈晓军始终坚持“四心”办案原则:以诚心感动人、以耐心引导人、以真心启发人、以公心教育人,力争使所办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陈某杰诉孙某霞离婚纠纷一案,当事双方都是80后,婚后女方怀孕却不慎流产,男方相当气愤,不停地责怪女方,并拒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双方发生矛盾后,男方又一纸诉状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女方扬言男方不赔偿10万元青春损失费的话,就要天天来法院吵闹,如果法院强行判决离婚,就要死到法院。陈晓军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都很年轻,思想不成熟,容易感情用事,应多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不宜强行判决,力求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第二天清早他就赶到村里进行调解,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尽最大努力做双方的思想疏导和法律释明工作,促使双方化解了心结、平息了怒火,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曾势不两立的矛盾终于和平化解。

 

 

能抓善管的称职庭长

 

 “既然组织选任我为庭长,我就要干出个样来,要成为一位人民满意的称职庭长”,陈晓军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陈晓军在任兰溪法庭庭长的近2年时间里敢于办大案、难案、要案,身先士卒,大胆管理,大胆改革创新。他带领全庭4名干警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各项工作都已跃上新台阶,出现了办案节奏快、案件质量高、法庭形象好的崭新局面。他坚持做到学习、制度、廉政“三手抓”、“三手硬”。一是严抓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的落实,坚持每周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不动摇,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重要理论以及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讨论交流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提高解决复杂疑难纠纷的能力。二是严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全面、认真落实院《绩效考核办法》的基础上,针对法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庭务管理、审判流程管理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完善与加强。在庭务管理上,他依照《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逐条分析,逐条落实。在审判流程管理方面,他把强化庭审功能、法庭调解、案件研讨作为审判管理的重点。他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庭案件质量的提高,去年诉讼结案率为100%,服判息诉率为100%。三是狠抓廉政建设。为了保证干警公正廉洁执法,他结合法庭工作实际,将全庭干警的联系方式连同法院的举报电话制成卡片发给每一位诉讼当事人,既便于工作联系,又便于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自他担任兰溪法庭庭长以来,该庭无一干警违法办案,无一干警徇私枉法,无一案件裁判不公。

 

 

廉洁自律的合格法官

 

陈晓军常常告诫自己和法庭里的其他干警,父母供养来之不易,组织培养才有今天,一定要好好珍惜。虽然现在的收入偏低,但比起下岗职工来好多了,人要知足常乐。再清贫困难,也不能以权谋私。否则,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家人。

 

 

钱,对于农村家庭出身的陈晓军来说,不能说没有诱惑力,父母在农村,儿子刚读初中,需要用钱的地方多着,但他始终不凭手中的审判权谋取个人的一点好处。今年3 月,他受理了一起诉讼标的为5万元的拖欠货款纠纷案,原告是一位西安做煤炉生意的个体户,被告是本地一个体工商户。被告拖欠货款5万元,原告虽多次上门催要,被告要么躲着不见,要么仅打发一点路费,原告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怕法官搞地方保护主义,在立案之后,就找到陈晓军将一个装有1000元的信封塞给他,被陈晓军断然拒绝,案件审理后,被告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庭向原告支付了所有剩余货款,在一偏僻处,原告再次拿出2000元硬要塞给他,陈晓军却板着严肃的面孔说:“请你尊重我,不要做这种有辱法官尊严有损法院形象的事”。原告见他这样不肯收,接着又补充说:“我明天就要回西安了,我是衷心感谢你帮了忙,你为我办案很辛苦,开支也不少,别这样傻了!”陈晓军却不尽人情地说:“我是需要钱,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你依法追回货款是我的职责,谢谢你的好意,请你尽早回西安。”西安人走了,却丢了一句话:“真是的,傻子法官一个。”陈晓军就是这样一名手中握着审判权,却不为金钱所动,坚持公正执法、秉公办案、清正廉洁的法官。去年3月,陈晓军受理了刘某与秦某离婚纠纷一案,刘某是在长沙经营药材生意的老板,他急着要与妻子离婚,打听到陈晓军的住处后,便三番五次地上门送上“辛苦费”,但每次都被陈晓军严词拒绝。不甘心的原告又以送补充材料为由,趁陈晓军上厕所之机,将现金装在信封里送到他的办公室,然后匆匆离去,陈晓军发现后,立即将钱交到内勤,通过内勤一分不少地退给了原告。

 

 

陈晓军甘于清贫,乐于奉献,以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和能抓善管的管理水平,带出了一个好团队,得到全院上下的一致认可,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

 

 

来源:赫山法院
责任编辑:龚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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